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3-01-13 00:26:40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12篇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12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 ……此处隐藏20999个字……等基本情况;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及物业情况;转让费用;使用期限;变更产权的登记手续、附件、签约地点和签约时间等。

  特别提示:

1.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的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做其它处理。

4.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5.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6.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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